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服务事项,全力打造公积金高质量服务品牌。以“全市通办为原则、属地办理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打破市区域、层级限制,全面实现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等46个事项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通办。
即日起,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到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311-318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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