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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楼市新政:买精装房给奖励

2012-05-09 09:17:42     新闻晨报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网友质疑:

 

  这是拿纳税人的钱变相补贴开发商

 

  但昨天13点30分左右,《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在扬州市房管局官网上悄然消失。在官网撤下购房奖励通知的同时,扬州购房奖励引发的质疑声不绝于耳。记者发现,最大的质疑,莫过于奖金的来源。有扬州网友认为,表面上看,奖金是给了购房者,但实质上是变相地补贴给了房地产企业,老百姓需要的是房价回归,不是补贴,更何况政府没权利随便拿纳税人的钱补贴给购房者。

 

  奖励政策从房管局官网上临时撤下,是否意味着这一房产新政已经“流产”?正在公众对此疑惑不解时,上述通知在消失3小时后又重新出现在扬州市房管局官网。与此前不同的是,在通知的前面,新增加了《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就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媒体的质疑作出回应,称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实现江苏省政府所要求的至2015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宅比例达到40%的目标。

 

  官方回应:

 

  鼓励买精装房是贯彻省政府要求

 

  昨天下午,在接受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扬州市房管局市场处副处长陈修华颇感委屈。“此次推出的奖励,仅仅是鼓励购房者购买成品房,也就是精装房。网上却质疑我们奖励所有购房者,有救市之嫌,这是断章取义。”

 

  陈修华表示,扬州鼓励购买精装房,是贯彻江苏省去年提出的促进成品房建设的意见。因为发展精装房,不仅可节省建筑材料,减少建筑垃圾,降低环境污染,还有利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普及,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陈修华还透露,目前扬州楼市中精装房比例只有3%-4%,省里要求2015年达到40%,因此扬州市从精装房的建设到消费,都出台了鼓励政策。

 

  2011年10月25日,扬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1)230号),其中明确提出三条支持成品房建设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以及对购买成品住房给予奖励。上述实施意见将执行到“十二五”末。

  扬州市房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44.21万,同比下降30.96%;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同比下降36.79%,住宅成交2501套,同比下降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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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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