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黔南州进一步调整延续并优化了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延续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购房款包括了首付款和追加购房款,不足部分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第一个优化由原来的首套房可提取支付首付款扩大了二套房,使用范围包含更广;第二个优化将阶段性政策继续延用。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