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住机遇将公积金制度向“三种人群’逐步覆盖,在扩面增缴上取得新进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这既是这次经济会议控房价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也是公积金制度扩面增收的新重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4223万人(注1),农民工占非公企业职工总数67%,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81.7%(注2)。而这三种人群尤其是“新就业职工”和“农民工”,不仅绝大多数都是无房户,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享受到本应享受的住房公积金。据广西壮族自说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课题组2011年10月作的抽样调查数字显示: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聘用的新就业职工,单位给他们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几乎是零,各种企业聘用的农民工,单位给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仅占1.16%。建设部也旦言:当前全国城镇在职职工还有22%的职工没有得到公积金政策的实施,非公企业当中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注3)但是,要解决这三种人群的住房,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扶助,光靠他们低收入的很少积蓄是难以办到的,因此解决他们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尤为重要和紧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把执行《公积金管理条例》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建议本级政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尽快作出可操作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领域延伸,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逐步扩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领域,尽快将公积金制度覆盖到这三种人群身上。
(三)进一步加大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取得新突破。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是中央的重要决策,也是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应有之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抓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住建部2012年重点工作》明确提出:“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今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和土地落实。”(注4)现实告诉我们,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按期完成。值得提醒的是,中央近年来对保障房建设异常高度重视,把保障房建设提到民生的首要地位来抓,并采取对地方政府领导实行“考核问责”的严厉措施去保障落实,如果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头脑不提高政治敏感性,行动上不极大增强服从大局的纪律性和配合性,将是严重的失职。为此,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按照住建部领导关于“要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将所列的资金计划全部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住建部领导要求西安进一步加大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2011-6),凡是列入了2011年全国1000万套和2012年7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项目,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筹划下,按照政府下达的指标要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将所列的资金计划全部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在做好项目贷款的同时,以项目贷款带动个贷发放,通过捆绑式服务促进个贷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宣传,凡是已发放贷款的项目一定要醒目地展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字样,以赢得全社会认可和支持。
三,聚集和运用强大力量推动公积金“稳中求进”
可以预料,要在宏观调控之年确保公积金“稳中求进”,将要遇到更多的困难和阻力,尤其是要在“扩面增收”问题上求进更是如此。因为当前需要“扩面增收”的单位,几乎都是“难啃的骨头”和“难剃的癞头”,这就需要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同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聚集强大的力量去进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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